文物古迹作为历史物质遗存,是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重要载体。
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文物古迹的生态环境及文化价值属性,针对企业施工长期破坏文物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且行政手段无法满足保护公益需要的情况,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依法要求违法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由专业机构进行保护性考古修复,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长效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前不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以下简称“阿克苏分院”)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案情简介】
【检察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