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干警、职工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柯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贯彻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柯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对柯坪县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
(七)负责应由柯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柯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安置教育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柯坪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柯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
(十二)负责全院检察人员、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并做好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柯坪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